本所先后获得合肥市2011年度律师业务发展"先进单位"、2012年度"合肥市第二届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本所葛长金律师曾荣获"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安徽省十佳女律师"荣誉称号;刘滔律师曾被授予"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省级"律师党员示范岗";赵永英律师曾被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党员律师标兵"、"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合肥市第二届十佳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