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立于1980年元月,是恢复律师制度后我市成立的第一家律师事物所。建所30多年来,从一名律师发展到拥有执业律师近三十名,其中5名律师为研究生学历,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行辅人员十余名。
三十年多来,我所始终恪守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图发展的宗旨,依法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曾经办理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1998年首批被省司法厅授予"安徽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1997年被行署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自1999年至今连续被六安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律师事务所",2009年获得安徽省20家"省级优秀律师所"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安徽省全省50强律师事务所。2007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六安市唯一一家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也系2017年安徽省高院公布的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首批律师事务所之一。
我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多名律师担任六安地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合伙人律师全部参加政府领导接访,法律服务为政府排忧解难。